? 施工升降機出租在沒有保護裝置或保護裝置失效情況下進行運行,容易導致安全施工的發(fā)生。然后大多數(shù)維修人員,在升降機的保證裝置出現(xiàn)故障后反應不是盡快進行檢查排除修理,反而直接把保護裝置進行短接或取消處理,使得設備的安全隱患大大增加。在日常檢查中,應堅決杜絕該情況的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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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墜安全器在施工升降機中起到重要的安全保護作用,因此,在出廠前必須經過嚴格的試驗,由法定的檢測機構出具其合格測試報告方能出廠投入使用。同時,相關規(guī)定還要求,每3個月必須對使用中的施工升降機進行一次墜落試驗,在防墜安全器檢驗的一年有效期過后,必須及時送檢。
(1)調試施工升降機籠時,導向滾輪與導軌間隙以施工升降機不能自動下滑為限,在離地面10m高度之內,進行上下運行試驗。
(2)隨導軌的升高,必須按規(guī)定進行附著連接,道附著桿距地面應為10m左右,以后每隔9m(或按說明書規(guī)定)做一道附著連接。
(3)安裝完畢進行整機運行調試,荷載試驗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,檢驗合格,領取準用證后方能投入使用。
(4)在拆除平衡重之前,必須對施工升降機附著桿制動器、主傳動機構等進行檢查,確認正常后,方可拆除。
(5)施工升降機按規(guī)定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。底籠周圍2.5m范圍內,必須設置穩(wěn)固防護欄桿。做好運行記錄,定期檢查記錄,特別要檢查制動器靈敏性。當施工升降機未切斷電源開關前,司機不能離開操縱崗位。操縱室應有滅火設備。